發(fā)布時間:2020-11-20 分類: 行業(yè)資訊
去年8月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》修訂了咨詢草案,澄清了14種危害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擾。其中之一:“違反規(guī)定要求手機最高罰款5萬元”。
8月19日,一名乘客在飛行滑行過程中沒有聽到打擾手機的沮喪。結(jié)果,航班滑回了“延誤”并被拘留了10天。
據(jù)大賀報報道,當天早上7點,事件發(fā)生在從鄭州到三亞的CZ636Z航班上。一名男性乘客沒有聽取機組人員的意見,并且在滑行過程中拒絕使用手機。
出于飛行安全考慮,機組人員在起飛前果斷返回飛行,造成延誤。
機場警察登機后,該男子被帶走調(diào)查,依法行政處罰10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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